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通知如下:
一、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荣誉称号类别及名额
(一)校优秀学生。共5个名额。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共3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校优秀学生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学金);
3.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4.在上述基础上,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者可优先评选;
5.学生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年,考核良好及以上,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研究生当学年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50%及以上;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4.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班于11月9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2),以及研究生成绩单、考核证明等佐证材料交至土木楼221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以“年级+班级+荣誉称号”命名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9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lyxyyh2021@163.com。
附件:1.4491.c威尼斯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汇总表
2.4491.c威尼斯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4491.c威尼斯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